擎企渠道合作綜述
區域總代理定義:
有強大的銷售能力,能夠完成指定區域內的承諾任務量,具有資金實力和貨物周轉能力,愿意成為劃分地區的擎企科技產品的除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外的唯一貨物提供者,經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確認批準并完成相關的手續后就正式成為該區域的區域總代理。區域總代理如在季度內(每三個月為一個季度,不以自然季度來核算)不能完成協議規定的區域最低區域銷售與提貨任務,或者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當月的最低提貨指標則在第二季度將自動降低為核心代理級別,同時只能享受核心代理級別的支持和政策。
對區域總代理的要求:
1.需要成立單獨的部門從事擎企科技產品的銷售,部門人員至少配備6名以上專職人員,其中需要有2名經過擎企科技公司認證的技術人員。
2.月提貨額與年銷售額不得低于合同中所承諾的金額。
3.需向擎企科技公司支付一定的庫存保證金。擎企科技將為區域總代理保留等值金額的庫存,以保證能隨時在此范圍內提貨。保證金將在代理合同結束后的1個月內退還給區域總代理,如區域總代理此時仍有拖欠貨款,拖欠的貨款將在此保證金中扣除。
4.定期上報擎企科技產品庫存情況與銷售預測表。
5.每周定期上報潛在客戶與需要支持的重點客戶的名單。
6.區域總代理將承擔起該地區物流中心的作用,所有該地區的擎企科技產品的出貨都將由該區域總代理向公司統一訂貨,并由該區域總代理統一發貨,并安排安裝。公司不再接受來自該地區其他的訂單。
7.有明確的支持下級金牌代理商及認證代理商的政策,并且承諾以公平的價格、公正的方式與下級金牌代理商競爭。
8.能為下級金牌代理商提供合理的支持,適當的技術支持,在下級金牌代理商沒有違規銷售情況下,保證下級金牌代理商的供貨。
9.對行業、項目認證代理商或集成商的支持。在行業、項目認證代理商或集成商沒有違規銷售的情況下,保證行業、項目認證代理商或集成商的供貨。
10.在代理期內不得銷售同類型產品,不得將廠方的技術及銷售核心資料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金牌代理商定義:
具有強大的擎企科技產品的銷售能力,能夠承擔一定的區域銷售數量,能夠輔助區域總代理開拓當地市場,認證代理商經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確認批準并完成相關的手續后,可升級為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商必須服從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區域包銷控制政策,同時接受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銷售代表的業務指導。
對金牌代理銷商的要求:
1.需要有專人從事擎企科技產品的銷售,一般要有3名以上專職人員,其中需要有1名經過擎企科技公司認證的技術人員。
2.月提貨額與年銷售額不得低于合同中所承諾的金額。3.需向擎企科技公司支付一定的庫存保證金。擎企科技將為核心金牌代理商保留等值金額的庫存,以保證能隨時在此范圍內提貨。保證金將在代理合同結束后的1個月內退還給總代理,如核心金牌代理商此時仍有拖欠貨款,拖欠的貨款將在此保證金中扣除。4.定期上報擎企科技庫存情況與銷售預測表。5.每周定期上報潛在客戶與需要支持的重點客戶的名單。6.當地存在區域總代理,金牌代理商從當地區域總代處出貨,否則將直接從擎企科技出貨。
二、價格維護
在明確有區域總代理的地區,由該區域總代理維護該地區的價格,支持該地區的金牌代理商,在暫時沒有區域總代理的區域,鼓勵各金牌代理商配合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渠道經理去實際開發該地區,對于這些區域的價格,在擎企科技制定的價格體系的基礎上采用開放式自由競爭的方式;但給客戶或金牌代理商價格,不得低于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規定的一般金牌代理商最低出貨價格。
三、渠道政策解釋
擎企科技產品只能銷售到該產品對應的銷售區域,即擎企科技注冊用戶所在區域與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記錄的出貨區域必須一致。如注冊用戶區域與出貨區域不一致視為串貨銷售,違規區域總代理將受到懲罰。所有簽約區域總代理必須承諾該政策,否則擎企科技有權取消其總代理資格。
對于跨區串貨銷售者,其注冊將受到控制。同時,將受到每套5000元的處罰(從返點或保金證中自動扣除),其中4000元作為對被沖擊區域內區域總代理的補償,另外1000元作為獎勵基金,此獎勵基金用于本財年年底獎勵遵守政策的區域總代理;違規情況每月向所有渠道公布一次,并公布執行情況。
執行說明:
1.在區域總代理從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提擎企科技貨時,擎企科技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將每套產品的序列號記錄在案,用戶購買后注冊時,如注冊用戶信息有明確的注冊區域,且該區域和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擎企科技記錄的出貨區域不同視為違規串貨銷售。
2.例外情況:集團型企業集中采購,采購地或使用地金牌代理商均可參與競爭,但競爭價格以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指導價格為準,這種情況不做違規處罰,但雙方金牌代理商須提前申報以便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渠道經理及時制定指導價格。集團的確認:有充分的財務資料、公開資料或者采用同一商號的企業,認為是集團型用戶。
3.區域總代理跨區域銷售,如該區域有區域總代理,則所售貨物必須從銷售區域的區域總代理處出貨,比例可以自行與當地區域總代理協商。
4.下級金牌代理商跨區域銷售,引起擎企科技串貨,為其供貨的區域總代理承擔串貨責任,即該區域總代理的返點被扣除,區域總代理是否對下級金牌代理商處罰,由其自己決定。
5.由于串貨對下級金牌代理商造成損失,建議由受到補償的區域總代理酌情進行考慮給予適當補償,但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不進行任何補償。
6.區域內行業總代理將不從區域總代理處提貨,但如需要區域總代理配合的項目,在項目完成后(或按階段)則將根據域區域總代理對項目的配合情況,給予區域總代理適當獎勵。對于行業、項目包銷引起的跨區域銷售不做違規處理,但以行業、項目名義卻跨出行業、項目銷售的違規情況,參考區域控制政策進行懲罰。
行業的確認:行業性整體采購的用戶。
四、價格政策
對各區域擎企科技價格,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給出指導價,與最終用戶及下級金牌代理商的成交價,各區域總代理可根據區域實際情況調整,詳細規定請參見《上海擎企科技公司的產品報價指導》。其他價格體系由區域總代理和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渠道經理共同制定。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填寫相關的申請單,由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批準確認后方可執行。
銷售返點的兌現原則:
1.季度應得返點,下季度第一次提擎企科技貨時開始體現;
2.返點總額超過當次提貨金額的,則超過部分在下次提貨時體現;
3.年末返點將在新財年的第一個月內兌現。
五、渠道獎勵政策
1、對于嚴格執行渠道政策的區域總代理,如在代理期內無不良串貨銷售記錄,年底將對全年執行最好的區域總代理進行獎勵,獎勵辦法屆時公布。
2、返點獎勵:各級金牌代理商在當季度內超額完成規定提貨量,則超額部分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返點獎勵,具體金額將在代理協議中規定。
3、銷售獎勵按區域總代理、金牌代理商出貨情況,每季度評選出一個季度區域銷售冠軍獎勵,獎勵辦法屆時公布。
4、對于專注于客戶開拓,積極推廣擎企科技產品的區域總代理或金牌代理商,北京擎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給予定期、不定期的針對所在區域最終客戶的促銷活動支持。